微型消防站的安装使用具有大作用,具有安装必要性,可以在火灾发生初期,使相关人员快速反应,有效减少人员及财产损失,在火灾发生初期,快速赶赴现场救援是有效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因素,微型消防站的安装有效确保了这一因素。
微型消防站的使用规定主要涉及其建设原则、人员配备、站房器材、以及具体的规章制度等方面。
首先,在建设原则上,微型消防站应依据消防法规的要求,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对于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应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其次,在人员配备方面,微型消防站的人员应不少于6人,并设有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则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微型消防站的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消防培训内容。
关于站房器材,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同时,微型消防站应根据实际情况选配消防车辆和器材,并确保所有执勤战备器材专用于灭火和救援行动,不得用于其他非灭火和救援行动。
在具体的规章制度方面,微型消防站实行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不得请假、脱岗、溜岗。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员须立即通知公司义务消防队员到达火灾现场确认,并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展开灭火行动。此外,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法规、消防器材使用、灭火技巧、救援技能等内容的培训,以确保其具备应对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的能力。
微型消防站还应与其他消防站点、公安、医疗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应对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
综上所述,
微型消防站的使用规定涵盖了其建设、人员配备、器材配置以及规章制度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为社区和重点单位提供有效的消防安全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