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八时,“ 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没过,赤坎寸金公交车站下车后,刚拐到九二一路附近路口时,便见一群人围在商场前一座“哗哗”地往外喷水的消防栓旁吵闹着。
原来一辆停在商场前的车把消防栓给撞坏了,令消防栓内的自来水猛地往外冒。从而导致九二一路遇水浸,
停车场值班人员称,已报水务公司来抢修了 消防栓在我市频频被车辆撞坏,不但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也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还造成水务公司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抢修。作为肇事者,应否承担责任?又如何赔偿损失?对市政公共财物怎样进行监管?随着公车和私车在我市越来越多,这些矛盾,将变得日益突出和严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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