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中很多人提出,对于盗窃关系人们生命安全的消防设施应加大处罚力度,不管盗窃或破坏数量多少,抓住_该重罚。
靠法律严惩 威慑盗窃者
“一旦有火情,消防设施_是救命工具,偷盗破坏消防设施导致消防设施缺失,这会危害人的生命安全。”物业保安主管申际认为,偷盗消防设施按普通盗窃处理不太合适,应加大处罚力度。
石市供水集团管线处质检科科长李曙光建议应该从立法方面下手,加大对偷盗消防设施的打击力度,“一个偷盗消防栓出水接口的价格也_一二百元,即便是现场抓住了偷盗人员,以目前的治安条例来处罚_多也_是拘留。而这种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威胁却很大,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给予处罚。”
李曙光说,_其他城市已经有了这方面的先例,“沈阳曾经有一个人破坏消防栓被判了三年,这在_仅此一例。”李曙光建议,执法部门应加大对偷盗消防设施的打击力度。
处罚和教育应并举
冯胜利则认为,加大处罚力度只是一方面。“还是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样的现象。”冯胜利说,应该处罚、教育和舆论监督相结合。民警郝立鹏也认为,改变意识_为重要。“罚得再重,也难保不会有人再犯,只有让窃贼切实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才能治本。”
赵哲峰提出,破坏消防安全设施会带来很多未知的隐患,_法等部门应该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盗窃消防设施这一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进行细化,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如果盗窃的是正在使用的消防设施,还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法官郑丽君认为,消防设施是公共安全设施的必要的组成部分,消防设施如果被破坏,可能导致火灾时因缺水无法及时扑灭,从而危及不特定财产及人身安全,危害公共安全。
那么,盗窃消防设施在法律实践中一般如何定罪?郑丽君介绍,如果盗窃数额已经达到800元,并且盗窃的是正在使用的消防设施,那盗窃行为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随后,从步行街物业管理处获悉,原来,春节期间,一小偷趁所有的店面关门回家过年,对消火栓内的铝制品和铁制品进行损毁偷窃。但因维修工人尚未上班,所以物业打算过完年后再对所有的消火栓进行整理修复。
冀公网安备130929020003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