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是以救早、灭小和“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和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建设的较小消防组织单元。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平时开展火灾防控和消防宣传,有火时则进行灭火。
微型消防站有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社区微型消防站两类。根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应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微型消防站配置标准包括地理位置应位于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密集商业区附近,建筑面积一般不多过1000平方米,配置至少一辆能够有效扑救火灾的消防车辆,以及各类灭火设备、应急照明、通信设备、防护设施、培训设备等。消防员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并接受培训和考核。
微型消防站具有点多面广、灵活机动的特点,能成为城市消防站和乡镇消防站的有力补充,从而实现对初期火灾的“救早、灭小”和有效控制。在“十四五”期间,各地也在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改造,按照规定组建微型消防站,配备并及时更新必要的消防装备和器材,与消防救援机构实行联勤联训。